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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已于2011年 12月完成首笔人民币外债业务,为一家在华欧资企业提供人民币股东贷款结构性解决方案。成为自2011年10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颁布以来,上海最先完成此项业务的银行之一。
摩根大通银行资金及证券服务部中国区、大中华区主管许伟扬表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简化了外资企业对其中国机构进行资本金注入和股东贷款的流程, 并且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管理资本资金的汇率风险,海外企业反响热烈。 (侯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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