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李文
11月29日,证监会对胜景山河IPO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其终审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平安证券的两位保荐代表人被撤销保代资格。
平安证券被处罚的原因是在保荐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胜景山河经销商,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这是保代制度建立以来,保荐代表人首次因在IPO过程中未勤勉履责而被撤销资格。
据统计,保荐人制度实行7年以来,有5家保荐机构和47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监管措施。而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处罚成本”太低使得不少保荐人在进行项目保荐时,不能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导致“荐而不保”的事例屡屡发生。
这次平安证券的两位保荐人被撤销保代资格被认为是证监会开出有史以来对保荐代表人的“最严厉”罚单。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最严厉的处罚可至对保荐人市场禁入、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涉嫌犯罪的可移送司法追究刑责。据统计,在2009年IPO重启之前,保荐代表人受到的最严厉处罚只是暂停保荐资格,因过错而被除名的一个没有。而在IPO重启后,尤其是今年,监管措施日趋严格。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开出了15单处罚,除平安证券外,其余均是针对个人。在监管措施中已没有谈话提醒,连监管谈话都只有2单,出具警示函占多数。另外还有两名保代因为“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而被罚3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
另外,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下一步将完善保荐制度,尽快推出《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同时加大保荐业务监管,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还要研究制定律所从事保荐业务的监管细则。
这些处罚措施以及监管政策着实叫投资者们欢欣鼓舞,因为法律依据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手段都是对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障。而随着监管的趋严保荐人的逐渐饱和,保荐人这一“金领”行业人员也不再如同过去那么稀缺,“荐而不保”的保荐人终会被淘汰。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