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票简称:*ST关铝
证券代码:000831
暂停上市起始日:2011年3月24日
二、2011年3月18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90号《关于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1年3月24日起暂停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初步确定了从两个方面来确保2011年能够实现扭亏为盈,避免退市,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稳定。
在生产经营方面, 2011年继续以稳定合规为前提,安全生产,稳健经营,加快管理创新,实施结果导向,转变发展模式,积极促进转型,力争扭亏为盈。工作的主线是"两确保、两坚持、三增强、三转变"。两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稳定、确保持续经营。两个坚持,即:坚持以全面预算为经营之纲,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管理之纲。三个增强,即:增强危机感,增强自信心,增强责任感。三个转变,即:转变思想,转变方式,转变机制。
另一方面,为保证公司2011年实现盈利,将积极争取大股东的更多支持,以确保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深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符合上市条件;
(五)上市公司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进行回购或要约收购,回购或要约收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
(六)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七)公司因故解散或被法院宣告破产;
(八)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九)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359-2825490、2825474
传真:0359-2800199
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