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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 07:1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邮寄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杨宁恩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29万元。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0)第3968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公告。

  四、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0-00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下午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雨注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监事会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2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次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0-00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莱达”)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公司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2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8月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9,159,8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840,187.00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验字(2010)第3885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0)第3968号《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0年8月31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范围内,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李红星、沈璐璐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1、圣莱达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5,329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圣莱达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预先已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用5,32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一致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监事会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29万元。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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