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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提高证券业核心竞争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 05:1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丁冰 北京报道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陈自强20日在中国金融高峰会上指出,我国证券公司存在着规模偏小、整体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依然有待提高。证券业要在合规管理、经营战略、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自律等四方面全面提升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持续发展。

  陈自强认为,首先应进一步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健全内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业务活动与业务能力相匹配,特别是在推进创新业务时,证券公司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控制和预警,充分发挥合规管理在保障中的作用。

  其次,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证券公司需要改变粗放经营的模式,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优势,按照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的需要,构建自我风格的客户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

  再次,推动证券经营业务转型,加强和改善客户服务,做精做细证券经纪业务。经纪业务的转型成为证券公司做优做强的迫切需要,逐步实现由通道模式向服务模式的转变,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最后,要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升证券公司的专业水平和定价能力。要提高证券研究水平,提高证券的定价能力,努力形成独特的证券行业的研发优势,增强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优势,实行合理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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