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工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5月11日,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7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上市的申请。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于2008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方案、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2008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8年9月25日披露了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方案、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并于2008年9月26日披露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9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材料,并于2008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08年11月2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方案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及《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之后,公司按照核准后的资产重组方案,积极办理资产交割等相关手续。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资产重组方案完成资产和负债的交割,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在办理中。本公司大股东于2008年12月25日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9年1月20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实施完毕。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在实施中,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14.2.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按深交所要求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