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开行公布07金融债承销团名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5:5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海容 本报讯国家开发银行昨日发出通知,根据2006年金融债的承销情况,对承销团进行了部分调整。根据通知,A类成员包括四大行、顺德农联社、中金公司、南方基金等36家机构;B类成员共有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寿康人寿、华西证券等34家机构。另外,华夏基金继南方基金之后,作为特别投资者参团。 据了解,根据《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以下简称《承销主协议》)第十七条第六款约定,《承销主协议》的有效期到2007年2月28日为止,协议到期之前,经原承销团成员与国开行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认后,协议有效期可延长至2008年2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