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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 03: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集团)于2004年12月21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6000万股作质押,从荆州市商业银行银海支行贷款2800万元,质押期限为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12月20日(详见本公司2004-21号公告)。2007年1月10日,名流集团继续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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