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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 03: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月11日,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4,328,371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结构因此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公司以2.40元/股的价格定向回购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持有本公司94,328,371股国家股。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558号文),本公司定向回购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持有本公司94,328,371股国家股已获得批准。 三、本次定向回购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注销。定向回购实施后,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仍持有本公司40,671,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四、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五、本次实施定向回购之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本公司2005年度每股收益0.0167元,2006年1-9月每股收益0.0360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修订稿);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558号)。 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定向回购股份(含以股抵债)的批复》(上证上字[2007]8号)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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