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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受限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今起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使用新估值方法 本报今天消息从今日开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使用新的估值方法。记者获悉,中国证监会基金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了这一新的估值方法。 根据《通知》规定,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而当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照公式FV=C+(P-C)×(Dl-Dr)/Dl(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简单来说,如果估值日当天股票市价低于基金申购的成本价时,即按照市价来估值;如果高于基金申购的成本价,则按上述公式来计算估值。 业内人士表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内,没有真正实现流通前,价格实际上是被高估的。一旦过了锁定期,开始流通,市场中的股票供应随之增加,一般来说价格会相应下降,在申购价与流通后的市价之间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价差。而新的估值方法充分考虑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体现了审慎原则。 对于投资者担心的新估值方法实行后,原有基金净值会否出现下降的问题,有关人士表示,这一估值方法不对原有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追溯。从11月13日起,基金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才按照这一估值方法估值。 (严丽梅) (晓健/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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