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 05: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召开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七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夏富喜先生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是2006年10月23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89,162,8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7,597,900股的53.20%,其中有表决权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503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增值改造小寨饭店,委托代建“西安小寨·西旅国际中心”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10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公司投资,增值改造小寨饭店,委托代建“西安小寨西旅国际中心”项目的公告》)

  1.同意89,162,8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反对0股;

  3.弃权0股;

  4.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席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育才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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