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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4: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0月23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鲍龙飞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44,361,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㈠、《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⑴、选举王振山为董事

  同意144,361,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⑵、选举郭素梅为董事

  同意144,361,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⑶、选举贾霓为独立董事

  同意144,361,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㈡、《关于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的议案》。

  同意145,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控股股东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144,216,445股。

  丹化集团用于抵债的土地因与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存在债务纠纷,被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丹化集团正在积极应诉,但该诉讼对本公司大股东以资抵债按期完成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资抵债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45,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议案通过。

  控股股东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144,216,445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钟予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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