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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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4: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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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遵循股权
1.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和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信息资料将于近期披露。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陈革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