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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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04: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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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甘肃省工业交通投
1、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如在2006年9月2日前不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股票将于9月4日复牌。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