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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监管措施严防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2: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卢荣

  302文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且将通过五个方面的监管措施来严防这些风险。

  文件指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券公司总部
或营业部违法直接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客户资金被挪用的主要形式。对于好的证券公司而言,挪用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营业部层面。

  另外,证券公司总部、营业部或其员工通过违法修改清算数据来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透支交易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虚拟客户身份或擅自修改客户资料变相挪用客户资金。最后,客户利用证券公司端进行套现等,违反金融监管规定。

  针对上述风险点,

证监会拟定的五条监管措施包括:

  首先、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存管银行单独立户管理,明确了存管银行对于客户资金的存管责任。其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封闭运行,除客户在银行端的银行结算账户外,其它账户均无取款功能。第三,建立严格的两层对账机制,保障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的资金安全。另外,

证券公司中后台集中管理,防范营业部层面的风险。

  最后,监管部门完善了外部监管,证券监管部门通过XX证券公司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和存管银行提供的账户数据,对不同数据源的独立数据进行比对,监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风险和异常,完善外部监管;存管银行独立自主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供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运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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