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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热电控股股东以房产抵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2: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王柄根

  本报讯G石热电(000958)今日披露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进展情况。G石热电称,近日东方热电集团将其办公大楼及其附属设施过户到G石热电名下,房产证已经办理完毕。双方确定此次抵偿债务金额为8842.34万元,由此,抵债后东方热电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由38370.88万元降低为29528.54万元。此次以房产抵债是此前以
部分热力管网资产抵偿债务后的又一次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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