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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2:3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6年8月22日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1200万元,申购费1000元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5月6日《关于同意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3]67号)核准公开发售,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系列基金(含本基金)于2003年7月9日成立。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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