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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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2:3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4日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8月16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向新先生、陈章锐先生、杨传楷先生、张世钦先生、独立董事郑璟华先生均亲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阎秋生先生、陈锦棋先生以传真的方式参与表决;洪惠平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杨传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吴旭炎先生、吴映雄先生、黄晓鸿先生,财务总监林瑞波先生,部份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本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