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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 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学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锦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说明:2006年7月6日,公司股改实施完成,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8,023,846.15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

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8,023,846.15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295,641.4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864,911.6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大诉讼

  参见公司于2005年6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一审判决后,第一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仍处于审理当中,此案尚未最终判决执行,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6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1)公司为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基本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05年6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2)公司于2005年10月14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5)川民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05年10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3)一审判决后,第一被告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

  4)公司为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事宜,为降低风险,确保公司利益,经公司与同人华塑协商,双方于2005年10月26日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05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学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锦昆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杨学平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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