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 八条细则浮出水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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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3: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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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征求意见稿出台 本周,不少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总部接到了来自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股指期货合约产品设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下周初,管理层会派人过来调研,听取市场人士对这份股指期货合约设计方案的建议。”上海一家证券公司人士向记者提供了这一信息。据某权威人士透露,目前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小组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有关金融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风险管理、结算和清算制度、合约设计方案等都已基本成型。最终的挂牌时间将取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进程。该条例修订稿已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合约设计合理,风险控制才能到位。”证监会有关人士说道。“按照要求,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合约被管理层纳入标的指数范围之内。”某期货公司人士向记者指出。 8条细则 记者获悉,目前股指期货合约方案(征求意见稿)大致设计是: 首先,交易标的为沪深300指数。 据介绍,当时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原则:指数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好的抗操纵性,套期保值效果较好以及指数编制与管理方法符合要求等。 第二,合约价值为每指数点的合约乘数为100元人民币,保证金为10%。 第三,合约月份为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月份的近月合约以及后续的两个季月合约。“合约到期交割月份的选择也参考了国外主要指数期货的交割月份设计,最初挂牌的可能是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月份的近月合约以及后续的两个季月合约。”他介绍,比如,6月份挂牌交易的合约则为当月合约及后续的7月合约两个近月合约,再加上9月和12月两个季月合约。 第四,每日涨跌幅依据现货市场个股10%的涨跌幅限制,为了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引进“熔断”制度,即涨跌幅达6%时熔断10分钟。据介绍,在国外交易所中,“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熔而断”的意思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熔而不断”的意思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按照目前的设计,6%的日涨跌幅将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地继续交易10分钟。 第五,最小波动单位为0.5个指数点。 第六,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设于月中。 第七,交易时间为上午比现货市场早15分钟开盘,下午比现货市场晚15分钟收盘。 第八,履约交割方式为现金结算。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