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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 不枉不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8:46 证券日报

  □ 本报评论员 闫立良

  继今年1月1日《证券法》正式实施之后,今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取代1997年发布实施的《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严格执法,不枉不纵,是《规定》给人最深的印象。《规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又迈出了一大步。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这是“国九条”中的重要核心思想之一。《规定》正是这种核心思想的体现。

  以事实为依据,坚持“三公”成为《规定》中的执法原则。在证券市场中,公平的规则是基础,有效的执法是保障。证券市场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作为市场监管者,证监会对那些违反规则、不守信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再入场,这是保障市场能够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证券法》明文规定证券市场禁入制度和《规定》的发布,就是要建立一个证券市场的清污、排污和过滤、筛检机制,将那些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证监会规定的人员,坚决从证券市场中清除出去,使那些怀揣善良梦想而来的人,都有一个实现其梦想的公平机会。

  证券市场中不乏一些利欲熏心,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严重违法之辈。在这些人的头脑中,以为其违法活动即使被抓,也无非是罚些款、交些钱就可以了事,不算什么,甚至抱着赌徒心态,认为即使本次失手,尚可卷土再来。正是在这样一些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这些人总是把证券市场的规则当儿戏,明知法律规定严格禁止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依然我行我素;虽知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将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仍然乐此不疲,想尽种种办法和手段,把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吸钱机器”和“摇钱树”予以掏空。凡此等等,屡禁不止,数罚难改,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于他们来说,仅仅罚款并不会妨碍其今后继续在证券市场淘金。而且,以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罚款,与他们的巨额非法获利相比,至多有损皮毛,但绝无伤及筋骨之虞。

  证券市场禁入制度建立后,证券违法违规人员一旦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论是三至五年、五至十年,还是终身,他们都将丧失其在证券市场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成为“过街老鼠”,难以在证券市场立足,甚至身败名裂。这才是那些违法者或意图违法者最在意、最畏惧的事情。从这个方面看,证券市场禁入制度,正切中了证券违法活动之要害。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与施行,证券市场会向着公平、公开、公正、有序的法治目标愈走愈近。

  “铸剑本不为用,修法本不为罚”。我们相信,监管机构会有效运用好证券市场禁入制度这一监管利器,同时,也真诚地期望广大市场参与者能够真正做到自尊、自律,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努力消除或减少这一法宝被祭起的机会,为证券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奉献自己的心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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