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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被判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任硌 成都报道

  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因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等三项罪名,日前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案被告安国胜、漆零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

  法院认定,1998年,在时任中川国际董事长郑安卡(因贪污受贿已被判刑)、四川
省副省长李达昌(因滥用职权罪已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协助下,丛钢等三人通过虚假增资注册、虚假评估资产等欺骗手段,分文未付即获取了中川国际51%的股份(国家股),同时还获得了2483.15万元现金的转让差价。丛钢等人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后,以剥离不良资产为由,采用虚假支付购买资金的方式,将公司价值10200万元港币的资产非法占为己有;数次将1865万美元先后转至由丛钢等个人控制的账户,供个人使用并造成1350万美元的巨大损失。安国胜、漆零春捕前曾任中川国际董事兼财务总监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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