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能让投资者信服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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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05:01 金融投资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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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驰宏锌锗(资讯 行情 论坛)就有关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情况及信息披露等存在违规事件发布澄清说明,首次就闹得沸沸扬扬的驰宏锌锗股改捆绑增发事件作出回应。据知情人介绍,此举也是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干预下的无奈之举。不过,在其发表澄清声明之后,有业内人士(同济大学博士黄建中)对此进行逐项回击,驰宏锌锗股改捆绑增发事件不仅没像公司想象中那样平静收场,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迹象。
澄清声明: 《公司法》第134条对公司发行新股的股东会表决内容作了原则要求,但并无逐项表决的规定;即使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也没有逐项表决的硬性规定。从议案内容看,发行证券种类、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发行要素都已经包括在第一项议案中,股东的权利行使不存在瑕疵。 业内人士回应: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事项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实行逐项表决,是监管层一直以来的规范要求,《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及《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第13条第2款等都对再融资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表决做了明确要求,且使用了“须”字。其法理意义在于,让股东逐一了解增资方案细节,并充分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在分项议案被否决的情况下,可便于公司详细了解股东意愿,并有针对性地修改方案后再表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