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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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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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G森工 编号:临2006-01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2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16日 一、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310,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分配股利93,1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47,478,350.78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2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13日 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1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6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31—8912969 联系传真:0431—8930595 联系人:孙德起、陈二连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邮政编码:130021 七、备查文件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