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三大陷阱”,避免“发展悖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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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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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投资陷阱”。从保险业发展的特点来看,保费规模越大,保险投资的需求就越大。虽然保险资金可以投向基础实业部门,但根据保险业资金的特点,它首先是对资本市场形成一种极大的依赖。但如果资本市场无法满足这种需要,这种快速增长就会累积很大的投资风险,长久而言,必然影响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由此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人才陷阱”。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对人才提出极大的需求。在业务增长的同时如果没有相适应的人才,那么,这种发展就会进一步造成保险资源的掠夺式开发,由此破坏保险生态环境。 再次,“制度陷阱”。保险业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的产业,其发展也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的改革协调。如果政府各相关部门主导的各个行业的改革能够相互协调、同步推进,那么保险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就会好得很多;反之,如果政府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存在缺陷,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配套制度改革不能同步推进,那么必然会产生不少改革发展的阻力,对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障碍。 如果我们能够跨越这“三大陷阱”,处理好保险业发展中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国际与本土的关系,表象与内核的关系,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基础,能够激发强劲的自主创新动力,能够实施严格的生态保护约束,那么我们就能够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保险产业发展模式,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