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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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2: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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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6年3月10日《中国经营报》刊登《收购大众交通高盛插足上海公交核心领地》一文,文章中讲"高盛正在和大众交通(600611)接洽,计划收购后者1.13亿法人股股权。"《证券之星》等网站纷纷转载。 二、澄清声明 经确认,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未与高盛接洽上述事宜;经与公司大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后确认,到目前为止上述公司也未与高盛接洽上述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声明。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