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非流通股将按1:0.7缩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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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1:4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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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 记者 陶君 广钢股份(600894)今日公布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按每1股缩为0.7股的比例单向缩股,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从而获取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其中,金钧公司应该缩减的部分由广钢集团代为缩减。该方案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股份的对价。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东广钢集团、金钧公司和粤海公司承诺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政策规定建立广钢股份管理团队股权激励制度。具体方案授权广钢股份董事会待政策明朗后制定实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