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本和业务直接挂钩 券商展业须“家境殷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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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 08:01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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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朱茵上海报道 “净资本和业务直接挂钩,这是非常明显的。”昨日,一家券商老总表示,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不仅更严格了计算办法,也明确将净资本指标和业务的拓展联系起来。
有进有出有宽有严 一家大券商表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还是比较科学的。对券商有有力的一面也有严格的一面。 比较有利的是,此次在净资本的计算中,引入了附属资本的概念,对证监会认定或者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增加的主要指负债之类的附属资本。如次级债,这就为券商增加净资本指明了路径。券商可以以受托资产转为次级债,提高资本充足率。由于新的规则在2006年11月才开始实行,因此也为券商留出了时间。 此外,比较有利的是,对于非流通法人股等,调整的幅度减小了,原来需要折去30%,现在这类金融产品调整15%即可。因为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现在没有流通的法人股将具有增值潜力。 在长期投资方面,可按照合并报表后计算,也比较合理。而对于金融衍生工具如何计算也留了口子。 当然,比较严格的一面就是按照新的计算规则,很多券商的净资本要大幅下降了。例如对于固定资产的折价计算要按照50%的比例,应收关联公司的款项将全部折扣掉,对高集中度的股票折算比率提高。而这后面两项是原来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认为,这几项规定,对老券商影响会比较大,但要看每家证券公司的具体情况。 扩充净资本金是必然 “今年券商都会千方百计补充净资本了。”有券商表示,年报暂时不受影响,但是接下来要寻求各种补充净资本的方法。 监管层早已明确,采用净资本为中心的风险监控体系。且在2005年11月初,各地证监局就转发了证监会新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新的《证券法》里面也有规定。由于新的办法将在今年11月才实行,因此,券商还有一段时间来补充净资本。据悉,今年券商的年报还将按照老的办法来计算,目前处于过渡期间,也需要按照2005年11月份的规定上报财务报表,一些券商内部则会采用最新的计算办法进行测算。 天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闻岳春表示,这次有关净资本的规定也可看作是细化的东西、配套的法规。并且从整个大的金融体系来看,也必须这么做,因为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也已经采取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比较符合国际惯例的。 他认为,可采取的方法除了增资扩股以及发行次级债以外,补充净资本的渠道还有待拓宽。证券公司在补充净资本金这方面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做法。它们的净资本补充渠道相对多元化,例如:上市、发行公司债、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由于发行次级债券券商可以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计算。因此,对券商会比较有利。次级债进入净资本的意义在于支持证券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从而缓解券商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当然,券商必须自身想一些办法,例如处理经营不善的营业部、收缩高风险业务规模等。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加快券商的重组和分化的格局。 昨日,有被采访券商表示,公司内部已经在考虑发行次级债的事宜,但目前还没有正式签约。估计在增资扩股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这将是比较可行的路径。 业务范围是否将受限 昨日,不少券商组织业务部门内部讨论,对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到具体业务的部分进行分析,是否业务规模受到限制。 在经纪业务方面,券商对“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的规定很关注。因为按照这一规定,一些经营不善的券商,在营业部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下,会难以达标。有家券商比较担忧,净资本是动态的数字,如果一时达不到,是否影响业务?如果因此而丧失业务机会,比较可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为了提高净资本而将经营不善的营业部尽快转让出去甚至关闭。 在投行业务上,承销业务的规模可能将受到净资本的限制。一位研究人士指出,去年中金公司的净资本也只有16.69亿元,按照80%的比例也只能承销13亿元的项目。虽然一般大的项目都会有承销团来完成,但是券商仍旧不希望在大项目上丧失机会。此外,申银万国风控办表示,项目的规模限制,应当明确是在发行期间比较合理,否则从项目申报、审核、受理的过程来说就太长了。 在自营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券商表示,以前的规定是自营规模不能超过净资产的80%,目前是自营股票不能超过净资本的1倍,自营规模不能超过净资本的2倍。而对于持股比例集中的股票,其折算比率还将增加。资产管理业务上,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以及定向和专项理财产品都有上限,因此,券商可能会在完成一些产品兑付后再发行新的产品。 融资融券等待细则 昨日,几家券商都表示对融资融券高度关注。利用存量资金活跃市场是提高市场吸引力的一个重要措施,诸多迹象显示,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翘首期盼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在逐渐走近。一是修订后的证券法为融资融券留了空间;二是《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券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要求进行了规定;三是有消息表明,《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管理规定》正在制定,并有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可以预期,融资融券将成为今年刺激证券市场向好的一个重要措施。 国泰君安证券表示,今年对券商来说,融资融券和权证业务将是亮点。上海一家券商营业部经理表示,目前融资融券业务对交易比较活跃的客户来说很有吸引力,需求也高。 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风控办谈伟军表示,除了净资本指标外,融资融券还需要一些其他的风险控制指标。一个公司是否能够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需要有内部风控能力和具体措施以及资信度。对融资的投向,也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例如至少不能投高风险的品种,如ST类、换手率太差的品种等。这些都需要具体的规则明确。融券,则需要明确哪些不能作为抵押品等。他表示,在1998、1999年以前,由于没有明令禁止融资融券业务,很多没有内控机制的券商有惨痛的损失。他还表示,券商开展这一新业务,需要首先在法律上明确有平仓权。因为目前的代理关系,券商不能动用客户的资金,只有在客户的指令下进行操作。但是如果有融资融券关系,出现警戒情况时,客户不追加保证金的话,券商就需要有平仓权。如果没有法律上的保证,这将会给券商带来不少麻烦甚至官司。 部分券商2005年上半年净资本情况 净资本集合理财产品 券商 (亿元)发行情况 海通证券33.60将要发行 申银万国20.89 光大证券19.95已发 广发证券17.98已发 国元证券16.87 中金公司16.69 国信证券16.60已发 16.02 国泰君安已发 (汇金注资前) 长江证券14.85已发 东方证券14.55已发 招商证券13.88已发 国联证券9.82 中银国际9.7 上海证券9.01 东吴证券8.52 东海证券8.23 信泰证券6.39 南京证券5.88 泰阳证券-5.39 广东证券-19.18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