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发展董事长王卫东 新《证券法》强化风险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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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8:12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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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在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更强化了风险控制和法律责任。新《证券法》在预披露制度设定、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证券市场的各方参与者都进行了明确的法规要求,注重各类风险控制和防范,以引导证券市场向规范、透明、自律方向发展。 新《证券法》对责任主体范围进行了扩大,且责任更为具体: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新《公司法》放宽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更多人能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先进的现代公司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改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