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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发展董事长王卫东 新《证券法》强化风险控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8:12 中国证券报

  新《证券法》在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更强化了风险控制和法律责任。新《证券法》在预披露制度设定、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证券市场的各方参与者都进行了明确的法规要求,注重各类风险控制和防范,以引导证券市场向规范、透明、自律方向发展。

  新《证券法》对责任主体范围进行了扩大,且责任更为具体: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均将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并且针对各种繁杂的交易程序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修改后的《证券法》涵盖了罚款、行政处分、责令关闭等多种责任形式,使其更符合时代发展需要。

  新《公司法》放宽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更多人能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这一先进的现代公司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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