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发现 22%香港公司遭受过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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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08:05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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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继汇北京报道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日前发布的《2005年度全球经济犯罪调查》发现,香港过去两年中有22%的公司遭受过欺诈,相比2003年的调查下降了29%。本次调查的受访对象包括了96家香港上市公司。该调查发现,香港公司因“有形欺诈”(即造成直接即期财务损失的欺诈),例如挪用资产、虚假借口及伪冒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高达100万美元。
调查显示,56%的经济犯罪的犯罪者都是公司员工。每四个案子中就有一个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欺诈。根据收到的反馈,普华永道发现,在香港大于50%的欺诈者为男性,年龄在31岁至40岁之间,在公司中从事高级管理的工作。 调查发现,随着公司的扩大,发生欺诈、发现欺诈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但是,任何公司或行业,无论大小,无论管理完善或管理不当,都无法免受欺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亚太地区鉴证服务部主管邓韬贤先生表示:“经济犯罪不容轻视,公司需要实施专门的反欺诈措施,加紧内控。一方面可以避免财务上的直接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对公司品牌、职员士气,以及与顾客、供应商、其它商业合作伙伴的关系的损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