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中小股民的“苦涩”胜利大庆联谊赔偿案遭遇“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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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8:1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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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哈尔滨9月20日电(记者梁书斌)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进入执行程序已半年有余,但执行遭遇的“梗阻”却让投资者的胜利平添一分苦涩,而更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则面对诉讼踯躅不前。有关人士表示,应逐步完善我国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加大对中小股民的保护力度。 大庆联谊民事赔偿案是最高法院颁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
大庆联谊案终审判决后,2005年1月,原告的代理律师团向哈尔滨中级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5年3月9日,此案正式进入执行程序。2005年6月以后,已经有执行款交付到部分投资者手中,但这些投资者均为单独诉讼的投资者,参与共同诉讼的投资人至今没有得到赔偿款。 2005年6月开始,大庆联谊案的执行开始全面搁浅。 司法介入证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股民合法权益是个大方向。有关专家认为,应当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证券法、公司法修改,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例如设立专业的证券民事法庭、建立投资者权益保护资金、投资者保护协会(参与谈判、受理纠纷、代表投资者起诉)等。 作者:梁书斌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