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被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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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0:33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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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哈药集团(600664)日前接获证监会批复,同意豁免公司因增持三精制药(600829)16.27%股权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江铃汽车(000550)、长安汽车(200550)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江铃控股豁免其因增资扩股而持有35417.6万股江铃汽车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41.0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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