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8:30 中国证券报 | |||||||||
|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3日。 除息日:2005年7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1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5年5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4年末总股本237,370,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7,121,112.57元。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3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股;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元/股。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3日。2、除息日:2005年7月14日。3、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1日。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7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其中,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款通过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六、咨询联系方法部门:董事会秘书处电话:0517-87016888转5116传真:0571-8706808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251号邮编:310001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04年年会)决议及公告。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五年七月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