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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批试点公司的基础上,本次试点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试点公司达到了42家,其中包括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和中小板企业等不同类型和层面的企业。
同时,与首批试点方案不够多样化相比,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增加了缩股、送股加权证等创新方案。海特高新:采用缩股方案
海特高新是四川惟一一家入选第二批试点的公司。公司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承诺采取零回购并注销部分非流通股(即缩股)的方式设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使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认为,公司已具备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工作条件。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
最早传闻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吉林敖东,也入选了第二批试点公司,并选择了缩股加派现的方案。
公司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均出具书面承诺,一致同意采取由非流通股单方面缩股,并且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派现方式设计方案,以使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永新股份:首推权证方案
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出台权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后,市场就一直在猜测第二批试点公司中,将会有公司采用权证方式进行试点。永新股份就采取了此种方式。
永新股份昨天公告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承诺采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加权证的方式,以使非流通股股东获得上市流通权。绝大多数:采用送股方案
当然,也有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的意向表达得比较模糊,如农产品就公告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采取一定方式,保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以使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总体而言,采取以非流通股向流通股送股的公司,还是占了绝大多数,如中小板的10家公司中,包括苏宁电器、新和成在内的8家公司,均表达了采用此种方式的意向。
另外,部分公司由于自身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补充。鲁西化工称,公司内部职工股虽未上市流通,但也享受与流通股股东一样的待遇。
苏宁电器则补充,公司第5大股东钟金顺已经亡故,若钟金顺的法定继承人不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将补足有关的差额部分。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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