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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改要保护投资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11:5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作为主导中国资本市场走向的基础性法规,即将修改的《证券法》引起了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而对于数以千万计的中国股市投资者来说,“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口号终将被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无疑是其中最值得期待的“亮点”。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罗培新认为,针对导致市场出现大量“垃圾股”的欺诈发行行为,现行《证券法》只规定发行人的赔偿责任尚不足以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他表示,应修
改《证券法》引入“连坐”制度,使履行保荐职责的证券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同承担欺诈发行的责任,才能强化投资者的求偿权利,进而降低发行过程中的道德风险。

  长期存在于证券公司中的挪用客户保证金问题,也被投资者和业内专家视为此次《证券法》修改的重点之一。天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策略分析师仇彦英认为,在“问题券商”频频曝光、证券公司陷入信用危机的现状下,管理层应借修改《证券法》之机下重拳治理券商“原罪”。这将有助于重塑券商形象,恢复投资者对证券中介机构乃至整个市场的信任。

  此次《证券法》修改之所以令投资者雀跃,与其此前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息息相关。在全球资本市场中,中国的投资者承担着几乎最高的投资成本。但是,证券市场的种种缺陷和不当行为剥夺了他们本应获得的与付出相对应的收益。(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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