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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拓展投资渠道 国企投资股市有望正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8:03 上海国资

  胡嘉/文

  导语:对于国企资金入市,因为尽管存在着风险,但确实也为国企的闲置资金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投资渠道,重要的是定规立矩和制度建设

  以修改《证券法》为契机,长期以来混沌不清的国企入市行为有望正名。

  3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提交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确保公司法和证券法按期审议”,这也意味着历经三年曲折和艰辛的《证券法》修改在今年有望取得突破。目前已达成共识的修改内容主要有: 分业经营与监管、现货交易、融资融券、国企炒股、银行资金入市等条款。

  其中争议比较多的是现行《证券法》第七十六条“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 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由于“炒作”并非严谨的法学术语,一直备受争议,该条款的删改似乎合情合理。

  国企资金曾被称作为中国股市的一支代表性机构力量: 资金实力雄厚、入市途径多样、操作手法凶悍,且对政策具有高度敏锐性。

  尽管有这样或是那样的限制,但国企的资金通过多种渠道进入股市却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国资入市的渠道有直接开设公司法人股票帐户、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绕道通过财务公司操作、委托券商理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因此对于入市的资金量有多大,很难测算,但每次央行紧缩银根或是主管部门发文限制,国企资金撤出都会导致市场产生剧烈震荡。

  国企入市条件正在完善

  首先,我国股市制度建设的结构性变革将提升整个投资价值中枢。

  去年2月出台的 “国九条”是一个转折点,是1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国务院首次就发展证券市场的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 对发展证券市场的政策措施进行整体部署。 自国家领导人要求抓紧落实“国九条”以来,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明显提速,到现在半年不到时间已连续出台了近二十项事关证券市场长远发展基础性政策,从市场的制度环境、上市公司质量、资金性质、投资者结构、交易成本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展开。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 2004年以来的这些政策一改以往着眼于强调市场规模大小、有效发挥融资功能,注重眼前短期性利益的政策风格,而是推出了一些具有长远意义,立足投资环境改善的制度层面规则重构。2004年12月7日公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增强了流通股东在公司事务中的话语权,无论是再融资还是其他经营决策上的重大问题,流通股东都具有一定的决定权。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上市公司IPO询价制度,使得流通股东在股票的定价上具有更大的投资决策权。温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把公众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放到了相当的历史高位度。制度建设的逐步完善将降低市场的系统风险,从而可以提升整个市场的价值中枢。

  其次,《证券法》的修改有望克服证券市场缺陷,建立风险对冲机制。

  本次《证券法》的修改除了有望对现货交易机制作出一定完善之外,金融衍生品的开发正在提到议事日程。年初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已表示,将争取在今年正式推出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这样,证券市场的非系统性风险可能通过投资组合、衍生金融工具来分散投资化解和弱化风险,可以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免或减少系统性风险的手段,可以减少金融动荡,冲销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为国企资金入市提供避险工具。

  第三,投资理财产品日趋合法化、规范化、程序化和透明化。

  目前,光大、中信、广发证券等创新类券商在把原有资产管理业务量压缩到很低规模的同时,全力推出了一系列阳光集合理财产品。在这些产品中,除了规定以自有资金参与外,还同时承担有限责任。产品类型也灵活地分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由于证监会对于集合理财采取的是“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严格限定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范围,仅允许已通过评审、成为可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的证券公司试行办理此项业务,而且还明确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的债券,不得用于回购等等。投资理财产品日趋合法化、规范化、程序化和透明化有望成为国企资金入市的首选。

  另外,去年以来,金融制度包括投资理财产品品种仍在不断创新: 逐步开放证券投资基金业(商业银行可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可参与定向受托理财、投资基金品种多样化等越来越多的投资理财途径得以开辟。

  最后,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上市带来了双向扩容契机。

  国企资金入市可以拓宽大盘股一级市场的资金来源, 缓解大盘股发行难度。从以往的发行方式来看,大盘股特别是超级大盘股的发行均有战略投资者和法人配售机制, 发行公司和承销商通过召开配售对象问答会等推介方式, 了解配售对象的认购意愿, 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因此,在新股询价制度下,如果能让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投资经验的国有企业参与新股询价,则有助于大盘新股的发行市盈率降低和新股询价,定价的合理化、科学化,并得到双向扩容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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