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造假股”被追究法律责任,ST康美却找到“接盘侠”收获11连板?

两“造假股”被追究法律责任,ST康美却找到“接盘侠”收获11连板?
2020年09月18日 17:26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来源:金色光

去年因“财务造假”而备受关注的ST康美(维权),自今年9月2日晚披露控股股东表决权让渡相关事项以来,已经连续收获11个涨停,在第四份风险提示后,9月16日以来,股价连续下滑,1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4.03/股。那么,在“造假股”獐子岛(维权)*ST康得(维权)近日被追究法律责任后,ST康美又能否脱身?

控股股东表决权让渡,ST康美收获11连板

9月15日晚,主要生产和经营产品为中药饮片、西药、保健食品及食品、中成药、医疗器械等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美,证券代码:600518.SH)再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风险提示,这已是该公司自9月2日晚披露控股股东表决权让渡等公告后的第4次风险提示。

基本面上来看,2020年上半年,ST康美实现营业收入25.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24亿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61亿元,合并报表口径有息负债为333.35亿。ST康美存量债务规模大,流动性紧张,业绩惨淡。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此外,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面临较大的诉讼风险;ST康美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控制的两家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合计94.81亿元,实控人承诺以现金分期方式代为偿还资金占用款。但目前,ST康美尚未收到这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司基本面不太乐观的情况下,自9月3日至9月15日收盘,ST康美股价已从2.95元/股上涨至4.59元/股,期间累计涨幅达55.59%。

而股价连续上涨,或许跟公司找到了“接盘方”有关。

据ST康美公告显示,2020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配偶许冬瑾、金信典当行、普宁国际与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林投资”)共同签署《表决权让渡协议》,康美实业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87亿股股份(占ST康美29.9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让渡给易林投资行使。与之同步,自《表决权让渡协议》生效日起并在表决权让渡期间内,康美实业、马兴田等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计控制的公司除让渡股份之外的其他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本次表决权让渡期间为协议生效后二十四个月。

资料显示,此次托管实施主体的易林投资成立于2020年08月1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股权关系上来看,揭阳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城建)、广东省金服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服)、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神农氏)三家具有国资背景的公司分别持有易林投资40%、30%和30%的股份。

其中,揭阳城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项目的投资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咨询服务等业务;广东金服主要从事股权托管登记、股权投资服务、股权管理顾问服务等业务;广州神农氏主要从事中医、中药产业投资相关业务。

多次风险提示后股价开启连续跌停模式

关于此次控股股东表决权让渡,ST康美表示,此次筹划托管的目的是为助力公司纾困、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表决权让渡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股份转让、股份代持或委托持有,易林投资不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承诺或担保。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此次控制权变更和经营托管等事项,9月2日,ST康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其中,易林投资受托ST康美29.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后,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债务处置等方面进行管理。易林投资不承担任何责任。问询函要求ST康美核实并披露前述安排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等

ST康美表示,易林投资受托管理上市公司,不构成任何意义上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的承诺或担保协议。本次托管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托管期间,上市公司作为独立主体,依法独立享有经营收益并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损失、义务、债务。

根据双方之间签署的《生产经营托管协议》,生产经营托管期间内,易林投资有权根据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围绕聚焦中药饮片及智慧药房主营业务制定或调整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限缩、拓宽、调整或重整上市公司的各项业务。此外,为覆盖本次托管项下的运营成本,ST康美每6个月须向易林投资支付人民币400万元托管费等。此次交易所问询函要求ST康美核实并披露前述托管费用的确定依据,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等。

在问询函回复中,ST康美表示上述托管费用定价合理,不存在恶意损害康美药业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托管费用主要包括易林投资员工及托管小组成员的薪酬/咨询顾问费、办公费、差旅费、常年法律顾问及年度审计费、房租、水电费等。

对于控股股东马兴田承诺的拟以现金分期偿还占用的94.81亿元上市公司资金一事,问询函还要求ST康美核实并披露公司托管后如何继续推动该事项。ST康美在回复时表示,本次表决权让渡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若未来马兴田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届时将督促转让双方将股份转让价款优先用于清偿资金占用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债务。同时,在马兴田未能如期以现金偿还资金占用债务,公司将要求其变卖担保物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资金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9月15日晚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ST康美股价开启下跌模式,9月16日收盘终结11连板,股价报4.36元/股,跌幅为5.01%。9月17日收盘,ST康美股价报4.14元/股,跌幅为5.05%。

打击证券犯罪“零容忍”,多只“造假股”法律责任难逃

今年7月10日ST康美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其自2020年5月份就已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此次,控股股东表决权让渡对公司来说或许是个转机,后续进展我们还将进一步关注。

不得不说,ST康美如今的困局可谓是自食苦果。因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及营业利润等重大财务造假行为,7月20日证监会对ST康美及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时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邱锡伟等21名董监高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马兴、许冬瑾、邱锡伟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公开认定时任财务总监庄义清,时任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少生,时任监事马焕洲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ST康美,有几家“造假股”的现状也值得一提。与ST康美先后被曝“财务造假”的*ST康得(002450.SZ)9月14日披露,收到公安部门移送起诉告知书,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已于2020年9月9日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另一家多年上演“扇贝跑路”的獐子岛也被移送警方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在前期证监会已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的基础上,9月11日,证监会网站消息,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证券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监管态度,对于“造假股”的打击不仅是惩罚手段,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也成为了重要手段。而ST康美又是否会像獐子岛、*ST康得一样被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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