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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估值法及其适用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1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平安证券 郭艳红 李先明

  在常用的三种估值方法即贴现现金流估值法、相对估值法和期权估值法中,因相对估值法简单方便,一般投资者可能更多使用该方法筛选股票。在相对估值法中,上市公司的价值通过参考“可比”公司价值或其它某一变量,如收益、现金流和账面价值等比率来对目标公司估值。

  相对估价法中最常用的一个比率是行业平均市盈率,其前提在于假设该行业中其它公司与被评价的公司具有可比性,并且市场对这些公司的定价是正确的;另外广泛使用的比率有价格/账面值比率、价格/销售额比率。实际使用中,价格/现金流比率和市场价值/重置价值比率(托宾Q)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实际应用中,有两种方法确定所选比率的数值,即利用基本信息和利用可比公司。其中,利用基本信息方法是把所选用的比率同将要被估值的公司的基本信息联系起来。这些基本信息一般包括收益和现金流的增长率、支付的红利在总收益中所占比率以及风险程度等。该方法确定的比率数值和使用现金流贴现法是等价的。其优点是清晰表明所选用比率和公司基本信息之间的关系,进而可以理解当这些基本信息变化时这些比率将如何变化,例如预期增长率下降时市盈率会发生什么变化等。

  利用可比公司进行确定比率数值主要是考察可比公司,这种方法的核心是可比公司的定义,理论上分析股票时应该根据所有会影响比率数值的变量对可比公司的比率值进行调整,从而得到合适的数值,但实际操作中,调整的方法可以比较简单,如使用行业平均,也可以比较复杂,如筛选相关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

  相对估值法的魅力在于简单而且容易使用,可以比较快的获得相关公司的资产价值,尤其是当市场上有大量可比公司时。但相对估值法也很容易被错误使用,主要体现在利用可比公司确定比率数值时。因为各个公司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在风险和成长性方面完全相同的两家公司,因此可比公司的定义实质上是一个主观观念,因此部分投资者分析股票时往往会选择一组可比公司来印证他对公司价值的偏见。虽然这种潜在的偏见也存在于现金流贴现估值中,但使用现金流模型时是明确说明了假设前提的,使用相对比率估值时,并不确定。

  另外,在使用相对比率估值时,往往使用行业平均水平作为参考标准,样本的选择本身存在一定问题。因有时行业上市公司较多,不免存在部分特殊事项的上市公司,分析师在计算行业平均市盈率往往会予以剔除,而样本的变动有时会导致平均市盈率发生显著变化,另外当该行业上市公司相对较少时,其行业平均市盈率的参考作用也受到限制。(文章仅供参考,据此进行投资所造成的盈亏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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