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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出狱 未被禁入市场仍有炒股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5日 11:39  新文化报
带头大哥777主角:王秀杰
带头大哥777主角:王秀杰

  “你不认识我是谁吗?我是‘带头大哥’!”3月24日,在长春某券商的营业部内,一个身材较胖的男子对工作人员神色倨傲。而本报从权威渠道获悉,曾经在2007年,轰动全国资本市场的“带头大哥777”非法经营案中的主角——王秀杰,确已于近日出狱。

  他曾经“红极一时”

  2007年6月,一个名为“带头大哥777”的荐股博客迅速蹿红。在博客中,自称王晓的“带头大哥777”表现得极为嚣张,“我要是天下第二,没有人敢自称天下第一。” “我的预测准确率超过90%。”“股票就是我的王国,散户就是我的兄弟。有我在你们就可以藐视一切机构,藐视一切主力,他们在我剑下除了颤抖什么都不会。”

  很快“带头大哥777”博客点击率超过徐静蕾的天下第一博客,当时其博客点击数高达32645768次,显然已经成为了“中国第一博”。昨日记者查询了其在网易上的博客,“带头大哥”入狱后,依然有网友在浏览其博客,昨日截至11时30分约有150名网友浏览了其博客,点击数已过3600万次。百度一下,“带头大哥777”仍然能找到相关网页约260000个,可见“带头大哥”当年的火爆程度。

  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然而,疯狂追捧“带头大哥777”的股民万万没有想到,在司法机关的调查下,王秀杰的真实目的终于浮出水面。

  2008年1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王秀杰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3000元~37000元不等的标准建立多个QQ群进行收费,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2008年5月23日,该院宣判被告人王秀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万余元。

  “带头大哥”非法敛财的套路,即先在博客上编造“辉煌”的过去,然后再利用QQ群最终谋取利益。

  据说狱中表现良好

  “‘带头大哥’已经出狱了,听说是在狱中还有一些立功表现,所以得到了减刑,提前释放了。”4月15日,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

  而一位接近王秀杰的人士回忆,带头大哥在服刑期间表现得很温和,并没有像其在入狱前那么张狂。不惹事,还积极改造,应该用“老实”来形容。

  并没有被“禁入市场”

  而某券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月24日,一名男子带人去这家证券公司专户。该男子一边抽着烟,一边高傲地问工作人员,“你不认识我是谁吗?我是‘带头大哥’!”后经人辨认,该男子就是“带头大哥”王秀杰。

  不过,另有接近“带头大哥”的人士对记者透露,王秀杰出狱之后,到香港等地旅游了一圈。“带头大哥”自称仍有南方资金委托其操盘,被其拒绝。理由是要冷静地考虑未来。

  记者从证监会有关部门了解到,王秀杰在受到刑事处罚后,并没有对其进行禁入证券市场的行政处罚。所以,已经刑满释放的王秀杰是有炒股自由和权利的。

  投资者:不再相信收费荐股

  “不论他是‘带头大哥777’、还是‘带头大哥888’我以后都不会再相信了。”昨日,长春股民吴迪(化名)表示,那些收费的荐股博客和QQ群就是为了收费盈利,推荐的股票根本就不准。

  此前,吴迪不但曾经加入过“带头大哥777”的以收费为目的荐股QQ群,而且在“带头大哥777”入狱之后,她还加入过其他几个以收费为目的荐股QQ群。虽然花费了一万余元,但是最后不但没有跟着这些所谓的专家赚到什么钱,反而亏损超过30%。

  “当时宁可交费加入这些QQ群,不就是为了在股市中赚点钱吗?谁成想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最后不但白交了不少会员费,自己的操作也弄得一塌糊涂。”吴迪说,“带头大哥”们真的不可信,以后再也不能信了。

  而从“带头大哥”案开始,中国证监会多次发布文件并推出措施,加大了对会员制收费、荐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警惕:“新违规模式”作乱

  “‘带头大哥’案之后,虽然利用博客和QQ群荐股收取会费的非法敛财模式基本已经绝迹,但是出现了不少的变种,这需要投资者注意。”一位监管人士对记者说,比如现在出现了很多,模仿正规券商和咨询机构的钓鱼网站,其域名和网页编辑都和正规机构高度相似,而IP经常变化,这种“新违规模式”监管上很难,基本需要投资者自己警惕一些。

  该人士表示,监管思路会越来越严,“黑嘴”汪建中案的2.5亿巨额罚款就是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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