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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股改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改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9:18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博汇纸业股改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改方案

  山东博汇纸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2005年9月19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交流。非流通股股东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原对价方案维持不变。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修改:

  除原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博汇集团)增加以下承诺:

  1、“股份追送”条款:非流通股股东博汇集团承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将追加支付对价一次(对价支付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根据2005年、2006年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5年、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低于12000万元、14500万元。或2005年、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博汇集团承诺:一次性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计420万股。以追加支付对价股份总数420万股为基数,按比例无偿过户给追加支付对价的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并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财务决算后10天内公布追加对价实施公告,确定实施追加支付对价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在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支付

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保持上述追加支付对价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支付对价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2、控股股东限制性出售条款

  博汇集团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36个月后,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8.0元/股时,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方式出售所持股份。

  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可转债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8.0元/股)将按有关公式进行复权计算。

  3、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实施后2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5.40元/股,则自次一交易日起,博汇集团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直至增持数量达到500万股,或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5.40元/股,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05年度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补充保荐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书等相关资料见2005年9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9月29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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