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权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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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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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5年7月6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关于提请对股权质押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的函》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根据新华信托与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新华信托将所持有的本公司7105万股股权中的4615万股质押给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并已于2005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71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7%,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质押的46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0%。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前第二大股东,2004年12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105万股股份过户给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七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