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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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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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5年7月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由银行核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七月七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