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证券报》12月16日发表《秋林集团澄清公告遭驳斥》一文,提到秋林集团(600891)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发布澄清公告表示王吉舟、丁广如与颐和黄金没有关联关系,随后王吉舟本人在其新浪博客上发文驳斥。记者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虽然颐和黄金称二者没有关联关系,但对于此前长达一年之久的“王吉舟是其幕后控制人”之说却是“睁一眼闭一眼”。
黄金梦“牵线”
提起王吉舟和秋林集团,还得从2010年底的重组开始,其时秋林集团股票简称还是SST秋林。2010年11月26日,SST秋林披露股改说明书,其中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将约2.66亿元的黄金存货和8200万元现金捐赠上市公司,用于支付股改对价。同时颐和黄金还特别承诺将在股改完成后12个月内向上市公司整体注入优质黄金珠宝设计、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保证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利润增长;如末期没有完成资产注入,将向上市公司追送现金2000万元。
此次“真金白银”的重组引得市场高度关注,都称其为“点石成金”。媒体纷纷进行了报道,其中多次提到颐和资本的创始人、有名的资本运作大佬王吉舟才是此次重组的幕后操盘手。王本人也多次对重组事项发表了个人观点。不料到了2011年2月11日,SST秋林发布公告,以颐和黄金拟注入的资产涉及主体较多,相关事项并不成熟为由取消重组。轰轰烈烈的黄金梦就此戛然而止。
王吉舟到底是谁?
虽然重组失利,投资者仍将SST秋林视为一个“好壳”,而被称为“幕后操盘手”的王吉舟本人也是一片雄心壮志,其在博客中表示,未来颐和黄金会利用SST秋林的平台,不断收购各省市自治区黄金珠宝零售行业的龙头企业。
令人瞠目的是,上周四颐和黄金发布澄清公告称,无论是媒体报道的“颐和黄金创始人之一的丁广如”,还是王吉舟,都不是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或职工。随后王吉舟在其新浪博客中发文《我是谁?》对此进行驳斥,更是直呼:“你们敢公告‘王吉舟不是颐和黄金的缔造者和创始人’吗?”昨日,王本人更新博客表示,自己计划将“颐和黄金”的始末以及入主秋林集团等相关事宜以书的形式写出来。但对于有网友提问其与颐和黄金何种关系,并没有明确回答。
颐和黄金全称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注册地为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平贵杰持股65.5%、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持股24.5%、洛阳今世福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0%,是一家集设计、生产、批发、零售、回购于一体的黄金珠宝集团,并没有显示其与王吉舟所持有的颐和资产之间有何关联。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查到北京也有一家黄金珠宝企业叫“颐和黄金”,王吉舟以颐和黄金创始人的身份及公司副总裁一行于今年12月1日向北京理工大学捐赠200万元设立“颐和基金”。就相关问题,记者致电王吉舟助理求证,对方以休假为由谢绝了采访。
“分手”祸起诉讼
“因黄金牵手,因诉讼分手。”秋林集团股吧中一位投资者这样描述王吉舟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报曾在此前报道中提到,时任秋林集团董事长的蒋贤云在2008年与博瑞公司签订收购协议,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将公司旗下资产秋林商厦转让给后者,而之后秋林集团未按合同将房产过户。双方为此于今年对簿公堂,法院一审判决博瑞公司胜诉。
不过,由于出售上述资产是由个别高管私自签署的,并没有报股东大会审议,秋林集团提出上述,目前二审正在进行之中。记者就此致电上市公司,其证券部一工作人员称:“案件现在有一定的进展,我们会在适当时候进行披露的。”
目前,对于一审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人和高管涉嫌私自低价出售上市公司资产一案,已有上百位股民委托律师进行集体诉讼,而王吉舟正是此次维权发起者之一。“此前王吉舟为重组呐喊的时候公司怎么不出来澄清,现在一诉讼就立马划清界限了?”上述投资者表示。“我们是根据控股股东的发文来进行公告的,此前颐和黄金并没有对此给我们发来通知要进行澄清。”秋林集团上述工作人员说。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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