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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太科技薪资纠纷上演罗生门 两个版本说法不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 14:18 新浪财经

新太科技薪资纠纷上演罗生门两个版本说法不一

  5月7日,新太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SH,600728)人力资源部给新浪财经发来一份传真,随后,新太科技东北西北区总经理高永江如约来到北京的一个茶馆,犹如电影《罗生门》,关于新太科技与员工薪资纠纷的另一个版本也在高的叙述中浮出水面。

  提成争议

  此前新浪财经曾经报道过新太科技前员工田玗以及张震军在广州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在申请书中,两人要求新太科技返还金额分别为140,182.37元以及133,903.90元的提成、报销费用、奖金、扣发工资,尽管两人要求的项目不尽相同,但在新太科技薪资给付存在争议这一诉求上却相差无几。

  按照高永江提供的一份名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销中心业务人员提成的管理规定》的内部文件,田玗以及张震军两人诉求中最大部分的业务提成应该是按照此管理规定来执行的,这份2003年3月26日发出,编号YX-04-2003的文件显示,该文件的发出部门为营销中心总经理室,而田玗以及张震军在新太科技辞职前正是服务于新太科技营销中心。

  “如果业务员只参与合同洽谈的部分工作,部门主管可根据该业务员所投入的实际工作量,与业务员协商,获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后酌情发放业务提成,而该合同剩余的业务提成金额只可用于冲减部门费用,不得计提。”高永江手指在这份内部文件的第四条中的一段上挪动,而这条规定正是张田二人主张的提成部分的关键所在。

  高永江称张震军所主张的计提部分中最大的一笔来自吉林网通的合同签订于2001年12月,而此时的张在新太科技尚处于试用期,他的转正申请是在2002年3月批准的。田玗的情况类似,田所主张的最大的计提部分为河南网通的合同,该合同签订于2003年1月,而田本人在2003年6月才转正。高永江以新太科技非官方的身份提供了以上资料。

  尽管很难确认张田二人是何时正式转正的,但同样还是上述那份编号YX-04-2003的文件中,看不出有任何条款规定这份文件是对公司正式员工适用,还是包括试用期员工也适用。新浪财经向高永江指出这点,高转而指出,真正的要点在于:象张田二人这样的所谓“区域经理”在合同签订中的贡献度有多大才是整个事件的要点。

  “区域经理根本没有能力独立签订这种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都是大区副总级别以上的高层代领的销售人员团队才有可能签到。”高永江指出,正是基于对合同签约贡献度的认识不同,双方才会发生争执。如果如高所述,张田二人还处于试用期,不可能签订如此规模的合同,那么所谓的薪资纠纷实际上是双方对计提方式的理解不一致而出现的。

  代领风波

  田玗在申诉书中指称曹丽代自己领走提成11,000元,而张震军也称“东西北区副总经理”曹丽代替自己提走95,800元,这样算来,两人总计金额超过十万元的提成被他人代领。

  “曹丽有权这么处理”,高表示。按照新太科技公司规定,在业务员对合同签订贡献度不足的情况下,剩余的提成金额可用于冲减部门费用。新浪财经随后电话联系新太科技原东北西北区产品总监(现华北区副总经理)李瑞锋,经过侧面证实,李也认为曹丽确实有权力这样作。同时,李也提及和高永江所指称的“内部提成规定”,也就是所谓的“第四条”确实存在。

  同时,高永江指出,这样冲减部门费用的提成需要有人来签字操作,作为新太科技邮电事业部东北西北区总裁助理,曹丽的这种做法也在情理之中。

  “这样的做法在新太科技营销中心的日常管理上很常见。”高表示,作为销售部门需要冲减的费用不少,而公司规定,销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是无法获得提成的,实际上这种操作唯一的去向只能是冲减费用。

  裁员?

  对于新太科技人力资源部发给新浪财经的传真中提及新太科技将对非核心业务进行剥离,人员调整规模约为150人左右。高永江、李瑞锋两人对此均未置可否,但两人均不否认,新太科技目前确实出现一些困难,两人均称这是一个短时的阵痛过程。这份署名“新太科技人力资源部”的传真所提到的“人员调整”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新太科技准备裁员渡过艰难时期的考虑。

  颇有意思的是,一般而言,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并非正式的对外部门,通过人力资源部发传真给新浪财经的做法固然有此次纠纷被定义为“薪资纠纷”的原因,但通过这种途径表明新太科技的人力资源政策的态度确实令人疑惑。也许,张田二人正属于此次调整范围中的人员,但张田二人所销售的产品无疑是新太科技的核心业务部分,这就更给这场人员调整背景下的薪资纠纷风波添加了一些费解之处。

  广州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后裁定是否接受张田二人的仲裁申请无疑才是此案的关键,一切都有待于这个裁定才能开始厘清这场薪资纠纷。

  新太科技相关声明:

  新太科技发表声明澄清薪资纠纷事宜

  新浪财经4月30日报道:

  新太科技薪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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