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消息,贵州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因抵押物评估不审慎、未对收购资产进行估值,被罚款110万元。
孙羽(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宏(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业务三处处长)、刘海煦(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处长)三人因未对收购资产进行估值,分别被罚款5万元。
王娟(时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因抵押物评估不审慎、未对收购资产进行估值,被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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