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1176--珠光控股: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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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號:1176)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的全部決議案均已獲股東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過。
茲提述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之通函(「該通函」)。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的全部決議案均已獲股東以投票方式正式通過。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獲委任為投票表決之監票員。
於股東週年大會之紀錄日期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7,194,417,247 股。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概無股東須根據上市規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提呈之任何決議案放棄投票。因此,賦予持有人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就決議案投票的股份合共有 7,194,417,247股,佔本公司於股東週年大會紀錄日期已發行股本的100%。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 條,概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放棄投票贊成任何決議案。概無股東於該通函內表明其有意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投票反對任何決議案或就任何決議案放棄投票。
*僅供識別
決議案全文載於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該等決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普通決議案 票數(%) (附註)
贊成 反對
1. 省覽及接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董事會報告書與核數師報告 5,445,135,53899.88% 6,338,0000.12%
2. 批准宣派及派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1 港仙 5,445,607,53899.89% 5,866,0000.11%
3. 批准宣派及派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特別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9 港仙 5,445,607,53899.89% 5,866,0000.11%
4. (i) 重選朱慶凇先生(又名朱慶伊先生)為執行董事 5,441,079,18499.81% 10,394,3540.19%
(ii) 重選黃佳爵先生為執行董事 5,435,568,21999.71% 15,905,3190.29%
(iii) 重選黃之強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5,309,501,28997.40% 141,972,2492.60%
(iv)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5,445,607,53899.89% 5,866,0000.11%
5. 重新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核數師,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5,443,849,53899.86% 7,624,0000.14%
6. (i) 通過載於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第 6(i) 項普通決議案 5,391,942,56498.91% 59,530,9741.09%
(ii) 通過載於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第6(ii) 項普通決議案 5,445,607,53899.89% 5,866,0000.11%
(iii) 通過載 於股 東週年大會通告第 6(iii)項普通決議案 5,392,030,56498.91% 59,442,9741.09%
附註: 上述票數及投票百分比乃根據親身、由獲授權公司代表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週大
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股東所持股份總數計算。
由於以上各項決議案均獲超過 50% 之票數贊成,因此以上決議案皆獲股東正式通過為本公司之普通決議案。
代表董事會
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朱慶凇
香港,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 (i) 六名執行董事,即朱慶凇先生(又名朱慶伊先生)(主席)、劉捷先生(行政總裁)、廖騰佳先生(副主席)、黃佳爵先生(副主席)、朱沐之先生( 又名 朱拉 伊先生)及葉麗霞女士; 及 (ii) 三名 獨立 非執行董事, 即梁和平先生太平紳士、黃之強先生及馮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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