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68--東銀國際控股:有關保理協議之須予披露交易

00668--東銀國際控股:有關保理協議之須予披露交易
2021年04月15日 16:54 同花顺

基金红人节|金麒麟基金大V评选 百位大咖入围→【投票

原标题:00668--東銀國際控股:有關保理協議之須予披露交易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OYEN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東 銀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8)

有關保理協議之須予披露交易

保理協議

於2021年4月15日,合資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東銳(一間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於本公告日期由本公司透過東盈投資擁有77.58%權益)與重慶嘉望訂立保理協議,據此,東銳同意於保理協議簽訂日期起計一年期間內提供融資,有關融資由重慶嘉望之保理客戶向重慶嘉望轉讓之應收賬款作抵押,保理本金額為人民幣20,535,714.29元(約等於2,440萬港元)。

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保理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公佈交易。由於保理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少於25%,保理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緒言

於2021年4月15日,合資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東銳(一間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於本公告日期由本公司透過東盈投資擁有77.58%權益)與重慶嘉望訂立保理協議,據此,東銳同意於保理協議簽訂日期起計一年期間內提供融資,有關融資由重慶嘉望之保理客戶向重慶嘉望轉讓之應收賬款作抵押,保理本金額為人民幣20,535,714.29元(約等於2,440萬港元)。

據董事所深知及確信,重慶嘉望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之獨立第三方。重慶嘉望之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劉偉先生及王承濤先生。

與重慶嘉望之保理協議

保理協議之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協議日期: 2021年4月15日

訂約方: 東銳

重慶嘉望

融資期: 自本協議日期至2022年4月14日

轉讓應收賬款: 根據保理協議之條款及條件,債券人權利及應收賬款之相關權

利應轉讓予東銳,應收賬款轉讓金額為人民幣23,000,000元(約等於2,740萬港元)。

代價: 東銳已同意於簽立保理協議就轉讓所有應收賬款支付重慶嘉望

代價人民幣20,535,714.29元(約等於2,440萬港元)。

利率: 年利率12厘

保理類型: 保理具有追索權。東銳可於期滿時要求重慶嘉望購回所有尚未

償還之應收賬款,包括但不限於尚未償還應收賬款之本金額,以及尚未償還應收賬款產生之利息及其他相關開支。

於購回時還款: 於東銳行使購回權後,重慶嘉望應於期滿時一筆過償還本金連

同利息及其他相關開支

有關訂約方之資料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而其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則為於中國持有投資物業、於中國向客戶提供融資及投資控股。

合資公司為一間於中國成立之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本公司擁有77.58%股權。

其主要業務為提供融資租賃。

東銳為本公司於中國成立之間接非全資附屬有限公司。其主要業務為進出口保理業務、國內及境外保理業務以及與商業保理有關的諮詢服務。

重慶嘉望為一間於中國成立之有限公司。其主要業務為銷售建築材料及機械。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重慶嘉望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與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概無關連。重慶嘉望之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劉偉先生及王承濤先生。

據董事所深知,重慶嘉望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與本公司現有客戶過往或現時並無任何其他關係(無論正式或非正式、業務或其他、隱含或明示)。

進行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東銳之主要業務為進出口保理業務、國內及境外保理業務以及與商業保理有關的諮詢服務。

保理協議之條款乃由訂約方按正常商業條款經公平原則磋商後釐定。董事認為,保理協議乃於東銳之一般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並將自保理利息產生收益及現金流。根據保理協議向重慶嘉望提供的保理本金額將以本集團之內部資源提供資金。

鑑於保理協議乃於本公司之一般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董事認為,保理協議之條款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保理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公佈交易。由於保理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少於25%,保理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應收賬款」 指 重慶嘉望與其保理客戶根據保理協議所訂立之相關交易文件中所指之重慶嘉望應收賬款

「董事局」 指 本公司董事局

「重慶嘉望」 指 重慶嘉望商貿有限公司,一間於中國成立之有限公司,其主要

業務為銷售建築材料及機械

「本公司」 指 東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68),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東銳」 指 東銳商業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及為合資公司於中國成立之有限

責任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從事中國及境外保理服務

「東盈投資」 指 東盈環球投資有限公司,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

公司,為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於本公告日期之附屬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並非本公司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且獨立於本公司及其

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及與彼等並無關連之任何人士或公司

「合資公司」 指 東葵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為於中國成立之有限公司,並

為本公司之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本公司擁有77.58%股本權益。

其主要業務為提供融資租賃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華人民共

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保理協議」 指 東銳與 重慶嘉望於2021年4月15日訂立之非循環保理財務協

議,據此,東銳同意接受轉讓所有應收賬款,代價為人民幣20,535,714.29元(約等於2,440萬港元),有關代價將於2022年4月14日支付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會命

東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曹鎮偉

香港,2021年4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成員包括執行董事羅韶宇先生(主席)、台星先生(行政總裁)及曹鎮偉先生;非執行董事羅韶穎小姐(副主席)及潘川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陳英祺先生、梁健康先生及王金岭先生。

就本公告內作說明用途而言,除另有所指外,人民幣乃按人民幣1.00元兌1.19港元之匯率換算為港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香港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4-19 财达证券 600906 --
  • 04-16 华生科技 605180 22.38
  • 04-15 中红医疗 300981 48.59
  • 04-15 苏文电能 300982 15.83
  • 04-15 味知香 605089 28.5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