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1191--中國中石控股:(1)董事辭任;(2)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3.10、3.21及3.25條;及(3)更改香港主要營業地點之地址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GemHoldingsLimited
中 國 中 石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91)
(1)董事辭任;
(2)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 3.10、3.21 及 3.25 條;及
(3)更改香港主要營業地點之地址
董事辭任
中國中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黃宇鵬先生(「黃先生」)已因其有意專注於其他事務而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與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成員。
黃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其他有關彼辭任之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股東」)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垂注。
董事會謹此就黃先生於任期內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致以誠摯謝意。
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 3.10、3.21 及 3.25 條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及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未能就董事會之組成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3.10、3.21 及 3.25 條。於黃先生辭任後,董事會組成未能符合上市規則第 3.10、3.21 及 3.25 條之規定。
本公司一直致力物色合適人選以於實際可行之情況下盡快填補空缺,並將根據上市規則第 3.11、3.23 及 3.27 條於三個月內作出相關委任,以符合上市規則項下之規定。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作出進一步公告。
更改香港主要營業地點之地址
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本公司之香港主要營業地點之地址更改為香港灣仔駱克道 114 號嘉洛商業大廈 13 樓 13B 室。本公司之電話號碼及傳真號碼將維持不變。
承董事會命
中國中石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陳杰
香港,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陳杰先生組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