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震荡,需要注意什么?跨年行情,应该如何布局?【立即开户,领取福利】
原标题:06111--大發地產:延遲寄發有關出售上海凱暘置業有限公司100%股權的主要交易的通函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aFaPropertiesGroupLimited大 發 地 產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111)
延遲寄發有關出售上海凱暘置業有限公司100%股權的主要交易的通函
茲提述大發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 10 月27 日的公告(「該公告」),內容有關出售上海凱暘置業有限公司100%股權的主要交易。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公告所披露,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且如召開股東大會,概無股東須就股權轉讓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放棄投票。
由於已自控股股東(合共於該公告日期根據一致行動契據於合共 600,000,000股股份(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72.47%)中擁有權益)取得有關訂立股權轉讓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股東書面批准,故本公司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44條項下舉行股東大會以批准股權轉讓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的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條,本公司須於刊發該公告後15個營業日內(即於2020年11月17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有關出售事項的通函(「通函」)。
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將載入通函的若干資料,故 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的規定並將通函的寄發日期延遲至2020年11月25日或之前的日期。
承董事會命
大發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葛一暘
香港,2020年11月1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葛一暘先生、廖魯江先生、池淨勇先生及楊永武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顧炯先生、孫冰先生及霍浩然先生。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