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79--綠城管理控股:須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權益

09979--綠城管理控股:須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權益
2020年09月30日 18:06 联交所--披露易

原标题:09979--綠城管理控股:須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權益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REENTOWNMANAGEMENTHOLDINGSCOMPANYLIMITED綠 城 管 理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9979)

須予披露交易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權益

出售事項

於2020年9月30日,賣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買方及目標公司(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出售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收購目標公司的2.0001%股權,總代價為人民幣330,000元。於完成後,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集團附屬公司,但將入賬列作於本集團聯營公司的投資,並將採用權益法作為聯營公司入賬及併入本集團的財務業績。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出售事項所涉及上市規則第14.07條項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全部低於 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出售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出 售事項須待支付 代價後,方告 完成。故此,出 售事項可能會或 可能不會進行。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出售事項

於2020年9月30日,賣方、買方及目標公司訂立出售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收購目標公司的2.0001%股權,總代價為人民幣330,000元。

出售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協議的主要條款

日期

2020年9月30日

訂約方

(i) 買方,一名獨立第三方;

(ii) 賣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及

(iii) 目標公司,於出售事項前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代價

出售事項的總代價為人民幣330,000元,應由買方於完成時以現金向賣方支付。

出售事項的代價基準

出售事項的代價由賣方與買方經公平磋商後釐定,當中參考(i)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及(ii)獨立第三方估值師編製的目標公司估值。

完成

完成須待支付出售事項的代價後方可作實。預期完成將於全數支付出售事項的代價日期落實。

有關訂約方的資料

目標公司

目標公司於2012年11月29 日在中國成立,主要從事景觀設計及諮詢服務。目標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兩年的未經審核財務業績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8 年 2019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除稅前利潤 ╱(虧損)淨額 459 (5,418)除稅後虧損淨額 (756) (6,314)目標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8 月31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分別為約人民幣15,576,000元及人民幣16,097,000元。

賣方

賣方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代建業務。

本公司及買方

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代建服務。

買方為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主要從事投資管理、投資諮詢及行業投資。

買方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劉玉明先生。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買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本公司獨立第三方。

出售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茲提述本公司於2020年6 月29 日刊發的招股章程。誠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於2019年9月,本公司董事決定出售其全部的景觀建設業務,其涉及建設原材料的巨額成本且並非以服務為主,與本公司採取輕資產代建業務模式的戰略方向並不一致,且建議出售將使本公司能集中資源於其核心代建業務。出售事項旨在達成並加強上述商業理由,以更好地分配本集團的資源並優化其營運模式。

基於上述理由,董事認為,出售事項及出售協議的條款(包括代價)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出售事項的財務影響

完成後,賣方將持有目標公司48.9999%的股權。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集團附屬公司,但將入賬列作於本集團聯營公司的投資,並將採用權益法作為聯營公司入賬及併入本集團的財務業績。

預期本集團將實現出售事項的估計收益約人民幣205,000元,該收益乃參考(i)買方就收購目標公司的權益而應付的代價;及(ii)目標公司於2020年8月31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計算得出。鑒於自2020 年8月31日以來目標公司的資產淨值可能發生變化,因此將錄得的出售事項實際結果可能與上述估計金額有所不同。經考慮出售事項的估計收益及上文「出售事項的理由及裨益」一段所述出售事項的理由後,本公司認為出售事項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稅項及交易成本後,出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人民幣305,000元。

本集團擬將出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用於撥付其營運資金。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出售事項所涉及上市規則第14.07 條項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全部低於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 章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出售事項須待支付代價後,方告完成。故此,出售事項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

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本公司」 指 綠城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完成」 指 完成出售事項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項」 指 賣方向買方出售目標公司2.0001%股權

「出售協議」 指 買方、賣方及目標公司就出售事項所訂立日期為

2020年9月30日的股權轉讓協議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6月29日的招股章程

「買方」 指 長興元合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本公

司的獨立第三方,由劉玉明先生擁有90%權益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份」 指 本公司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標公司」 指 浙江綠城景道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一間於2012 年

11月29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賣方」 指 綠城房地產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2012

年3月21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綠城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李軍

杭州,2020年9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非執行董事郭佳峰先生、張亞東先生及劉文生先生;執行董事李軍先生及林三九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林治洪先生、丁祖昱博士及陳仁君先生。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香港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0-09 澳弘电子 605058 18.23
  • 10-09 日久光电 003015 6.57
  • 10-09 科思科技 688788 106.04
  • 10-09 地铁设计 003013 13.43
  • 09-30 北元集团 601568 10.17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