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9979--綠城管理控股:須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權益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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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TOWNMANAGEMENTHOLDINGSCOMPANYLIMITED綠 城 管 理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9979)
須予披露交易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權益
出售事項
於2020年9月30日,賣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買方及目標公司(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訂立出售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收購目標公司的2.0001%股權,總代價為人民幣330,000元。於完成後,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集團附屬公司,但將入賬列作於本集團聯營公司的投資,並將採用權益法作為聯營公司入賬及併入本集團的財務業績。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出售事項所涉及上市規則第14.07條項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全部低於 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出售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出 售事項須待支付 代價後,方告 完成。故此,出 售事項可能會或 可能不會進行。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出售事項
於2020年9月30日,賣方、買方及目標公司訂立出售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收購目標公司的2.0001%股權,總代價為人民幣330,000元。
出售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協議的主要條款
日期
2020年9月30日
訂約方
(i) 買方,一名獨立第三方;
(ii) 賣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及
(iii) 目標公司,於出售事項前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代價
出售事項的總代價為人民幣330,000元,應由買方於完成時以現金向賣方支付。
出售事項的代價基準
出售事項的代價由賣方與買方經公平磋商後釐定,當中參考(i)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及(ii)獨立第三方估值師編製的目標公司估值。
完成
完成須待支付出售事項的代價後方可作實。預期完成將於全數支付出售事項的代價日期落實。
有關訂約方的資料
目標公司
目標公司於2012年11月29 日在中國成立,主要從事景觀設計及諮詢服務。目標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兩年的未經審核財務業績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8 年 2019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除稅前利潤 ╱(虧損)淨額 459 (5,418)除稅後虧損淨額 (756) (6,314)目標公司於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8 月31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分別為約人民幣15,576,000元及人民幣16,097,000元。
賣方
賣方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代建業務。
本公司及買方
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代建服務。
買方為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主要從事投資管理、投資諮詢及行業投資。
買方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劉玉明先生。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買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本公司獨立第三方。
出售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茲提述本公司於2020年6 月29 日刊發的招股章程。誠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於2019年9月,本公司董事決定出售其全部的景觀建設業務,其涉及建設原材料的巨額成本且並非以服務為主,與本公司採取輕資產代建業務模式的戰略方向並不一致,且建議出售將使本公司能集中資源於其核心代建業務。出售事項旨在達成並加強上述商業理由,以更好地分配本集團的資源並優化其營運模式。
基於上述理由,董事認為,出售事項及出售協議的條款(包括代價)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出售事項的財務影響
完成後,賣方將持有目標公司48.9999%的股權。目標公司將不再為本集團附屬公司,但將入賬列作於本集團聯營公司的投資,並將採用權益法作為聯營公司入賬及併入本集團的財務業績。
預期本集團將實現出售事項的估計收益約人民幣205,000元,該收益乃參考(i)買方就收購目標公司的權益而應付的代價;及(ii)目標公司於2020年8月31日的未經審核資產淨值計算得出。鑒於自2020 年8月31日以來目標公司的資產淨值可能發生變化,因此將錄得的出售事項實際結果可能與上述估計金額有所不同。經考慮出售事項的估計收益及上文「出售事項的理由及裨益」一段所述出售事項的理由後,本公司認為出售事項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所得款項用途
經扣除稅項及交易成本後,出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估計約為人民幣305,000元。
本集團擬將出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用於撥付其營運資金。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出售事項所涉及上市規則第14.07 條項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全部低於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 章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出售事項須待支付代價後,方告完成。故此,出售事項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
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本公司」 指 綠城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完成」 指 完成出售事項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項」 指 賣方向買方出售目標公司2.0001%股權
「出售協議」 指 買方、賣方及目標公司就出售事項所訂立日期為
2020年9月30日的股權轉讓協議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6月29日的招股章程
「買方」 指 長興元合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本公
司的獨立第三方,由劉玉明先生擁有90%權益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份」 指 本公司普通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標公司」 指 浙江綠城景道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一間於2012 年
11月29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賣方」 指 綠城房地產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2012
年3月21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綠城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李軍
杭州,2020年9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非執行董事郭佳峰先生、張亞東先生及劉文生先生;執行董事李軍先生及林三九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林治洪先生、丁祖昱博士及陳仁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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